2009年4月1日起香化洗滌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%
2012年04月26日 閱讀 1445
3月27日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《關于提高輕紡 、電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》,明確從2009年4月1日起將香化洗滌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%。具體調整為:將CRT彩電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7%;將紡織品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6%;將金屬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%;將車輛后視鏡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%;將鎖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%;將商品次氯酸鈣及其他鈣的次氯酸鹽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5%。此次調整共涉及3802個稅號。